
EMF要求即電磁場輻射要求。研究表明,人體長期處于高劑量電磁輻射環境中,產生比較嚴重的神經衰弱癥候群,如頭痛,嘔吐,頭暈乏力等不適, 記憶力降低以及一些潛在生物破壞,危害人體鍵康。所以在照明領域,為保護暴露其中的人體頭部和軀干的中樞神經系統組織,需建立一個評價在照明設備周圍空間 電磁場的合理方法。為此,歐盟針對燈具產品提出了EMF的要求,2010年11月1日,CEN發布了有關照明設備對有關人體電磁照射的評定的標準EN 62493: 2010。
該標準提出了燈具對人體的電磁輻射的評估要求,標準中規定的需要進行EMF評估的照明設備包括:以照明為目的、具 有產生和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連接到低壓供電網絡上或者用電池工作的所有室內和室外照明設備;一般照明設備;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設備和用于照 明設備的獨立附件這四大類產品。
目前,EN 62493:2010已進入過渡期。在2012年2月26日發布的OJ公報(OJ C 061 of 29/02/2012 )將EN 62493:2010納入了LVD指令的協調標準清單,其執行日期為2013年2月1日。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燈具生產企業,在出口歐盟時要做好以下準備:一是關注新標準的要求,將產品按照新標準要求送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測試認證,保證產 品滿足電磁輻射標準要求;二是企業要重新調整產品設計結構,對使用的關鍵電子元器件進行評估,配置相關檢測設備,并加強自身質量體系管控;三是企業應關注 歐盟法規指令新動向,及時更新相關信息,避免因遭遇技術壁壘而造成產品質量失控***終導致國外通報、出口退貨、貿易索賠等。
目前,歐盟針對燈具產品也提出了EMF的要求,CEN已發布EN 62493: 2010 - Assessment of lighting equipment related to human exposure to electromagn e tic fields。將來,燈具產品在申請CE/GS/Bauart Geprüft認證時必須評估EN 62493。
EN62493標準涉及的相關產品
用于照明為目的,具有產生和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連接到低壓供電網絡上或者用電池工作的所有室內和室外照明設備;
一般照明設備指所有工業,住宅,公共場所和街道照明設備;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設備的照明部
EN62493標準排外的產品
航空器和機場使用的照明設備;道路機動車輛的照明設備(除公共交通工具乘客車廂內的照明設備外);
農用照明設備;船上照明設備;復印機,投影儀照明設備;在其它IEC標準中有明確EMF要求的各類器具;
所有的照明設備的內置零件不在本標準之列,例如:內置電子變壓器,內置電子鎮流器…